朴槿惠收賄案二審宣判 再遭加判8年徒刑
- 發佈時間:2018.07.20 15:23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20 15:23
- 發佈時間:2018.07.20 15:23
- 最後更新時間:2018.07.20 15:23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南韓法院今天宣判,前總統朴槿惠因涉及非法收受國家情治單位經費等罪名,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今天宣判,朴槿惠因涉及收受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案遭判處6年有期徒刑,另外還因違反公職選舉法遭判2年有期徒刑,並罰繳33億韓元。
66歲的朴槿惠否認有任何不法情事,今天未出庭聆聽判決。
朴槿惠今年4月已因濫權、收賄和脅迫等其他罪名成立,遭判處24年有期徒刑和罰金180億韓元。(中央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