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哽咽述認屍情景!小燈泡父:不接受道歉望判死刑

編輯 李育道 報導
發佈時間:2018/06/05 14:47
最後更新時間:2018/06/05 14:51
圖/中央社
圖/中央社

高等法院審理「小燈泡案」,今(5)日再度開庭,進行最後言詞辯論程序。平日甚少發言的小燈泡父親劉大經,在庭訊之後公開表示,盼法院將被告王景玉判處死刑。全案將於7月3日宣判。
 
2016年3月28月,王持菜刀剁砍隨母親出門的「小燈泡」頭顱,他聽到女童母親呼救仍未停手。王在犯案後表示自己是四川人,而小女孩「感覺也是四川人」,他只要殺了她,出獄後自然會有四川女人投懷送抱、替他生小孩,因此得殺了她。

 
 
在此次庭訊中,高院傳喚小燈泡父母劉大經、王婉諭,並提訊被告王景玉到庭。一開始由法院提示兇刀、血衣等證物,審判長謝靜慧並逐句朗讀檢方起訴的犯罪事實,並與王男核對,不過謝靜慧詳述案情發生的經過時,特別停下對「小燈泡」的父母說聲抱歉「司法不想造成多餘的痛苦,但這是法定程序,很抱歉!」
 
除提示證據以外,王景玉這次也首度在二審庭訊中,當庭向劉大經、王婉諭道歉,並說:「對不起,請原諒我。」但王婉諭低頭沒有看他,之後又拿起手帕拭淚。
 
據《聯合新聞》報導,檢察官在表達科刑意見時,認為王手段凶殘,共揮了30次刀,其中致命刀傷有17刀,人的生存權應受法律保障,但沒有道理無辜的被害人所受的保障豈能比虐殺者少?最高法院找盡各種理由不判殺人犯死刑,但他希望合議庭弘揚司法正義,回應社會期待,判處極刑。
 
 
而王姓凶手的辯護律師黃致豪表示,這起意外在於「國家的失敗或不作為」,被告有思覺失調症,是弱者,檢察官對弱者苛刻,被告不是一出生就帶著兩把菜刀,如果判決只需回應社會法意識,那就不需要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了,主張「社會的氛圍不是量刑基礎」。
 
至於甚少發言的小燈泡父親劉大經,這次在進行最後陳述時,感性發言。他說「自己有一部份的生命,早就隨著小燈泡生命的逝去也一同死去」。當時掀開白布,看到小燈泡半開的眼睛,似乎在問他「爸爸,到底怎麼了?」由於本案發生後,合議庭針對被告重返社會及再犯可能性作了諸多討論,但他認為「理性而言我們支持這樣的思辯,但很抱歉的說,身為本案被害者的我們還是看不到未來」。
 
庭訊結束後,媒體詢問劉大經在最後陳述時,是否希望法院判處王景玉死刑?劉大經回說「是。」媒體再問「沒有接受他(王景玉)的道歉?」劉大經僅回:沒有。」隨後與王婉諭離開法院。本案將於7月3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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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父母#劉大經#死刑#王婉諭#王景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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