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國會「退出歐洲聯盟委員會」今天在報告中建議,如果有必要確保英國與歐洲聯盟達成未來雙邊關係的細節,英國應考慮有限度延長脫歐程序。
首相梅伊(Theresa May)去年3月29日正式通知歐盟啟動里斯本條約第50條款,展開2年的脫歐談判。
路透社報導,英國先前表示希望在今年10月底前與歐盟建立貿易協議的基礎,但「退出歐洲聯盟委員會」(Exiting the EU Committee)今天在報告中說,期限太過緊繃。
委員會說:「從僅剩的短暫時間中,很難看出如何可能談出一個完整、如預先所想的貿易和市場准入協議,除此之外還有一連串其他協議要談,包括外交事務和國防合作。」
委員會同時表示,英國和歐盟間達成的任何脫歐過渡期期限,必要時應該有延長的可能性。
英國先前表示,有信心於這個月底的歐盟峰會上針對過渡期期間達成協議。英國預料在正式脫歐日之後,維持大約2年的過渡期,而歐盟則說期限應該縮短,於2020年12月31日結束。
由所有主要政黨議員組成的「退出歐洲聯盟委員會」今天同時呼籲政府,針對如何在北愛爾蘭和愛爾蘭之間維持一個「無磨擦」邊界提出詳盡計畫。
法新社報導,其他待決議題還包括過渡期間抵英的歐盟公民身分問題。過渡期間,英國將持續遵守歐盟法規,以換取正式脫歐後長達2年的歐盟單一市場待遇。
委員會警告,給予過渡期間抵英的歐盟公民不同於英國正式脫歐前入境公民的權利,恐與歐盟法規「相抵觸」。(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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