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濟南市公安局日前發布養犬管理通告,要求市民外出遛狗時,狗繩最長不得超過1.5公尺,且必須攜帶狗狗糞便清除物品。若飼主兩年內被罰超過3次,將處以沒收犬隻且5年內禁止養犬。
這份名為「關於加強養犬管理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的文件,主要是因應養狗人士越來越多,但因飼主的公德心不佳,常衍生出狗狗隨地便溺、犬隻互咬、出入公共場所乃至大型犬未繫狗繩等糾紛。
濟南日報報導,這份通告要求,飼主帶狗狗出門必須攜帶養犬登記證,為狗狗繫掛號碼牌,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繩牽領,且繫狗繩長度不得超過1.5公尺,並隨身攜帶糞便清除器以清理狗大便。
在遛狗場所也有限制,飼主不准帶狗狗進入機關、學校、醫院、幼稚園和公園、景區、廣場等文化娛樂健身場所,以及賓館、飯店、市場、商店等公共場所。
此外,飼主也不能帶狗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鑑於濟南是著名「泉都」,通告還明確規定,不得放任犬隻在泉池、泉渠及其他公共水域內洗澡、游泳。
在犬隻管理上,濟南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的個人和單位養犬,必須到居住地(住所地)的區公安分局指定地點,辦理初始登記和年度登記。
繞城高速公路環線以內,除盲人飼養導盲犬、肢體重殘的殘疾人飼養扶助犬外,嚴禁任何個人飼養大型犬、烈性犬。(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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