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雲南省丘北縣一名48歲的王姓父親,長期遭24歲的兒子家暴毆打,但他出自於對於孩子的愛,一直選擇隱忍不報警。只是時間一久,他也忍受不了,一氣之下把兒子打死了。事後這名王姓父親主動投案,法官審酌他是長期遭兒子迫害才反擊,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不必入獄。
根據《法制晚報》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16年7月3日晚上。王姓父親表示,當天晚上兒子突然拿鋤頭打他,他隨即拿起木棒丟過去反擊,結果把兒子打昏在地,隨後他就走過去把木棒撿起來,朝著對方一陣狂毆,直到兒子沒有動靜,「我當時就是想把他打死。」
確定兒子死了之後,王男打電話去派出所報警,並在天亮時投案。當時有目擊者表示,王男在打死兒子後曾告訴他,「這個狗雜種,終於被我打死了!」
王男告訴警察,兒子從2013年開始就動手毆打他和妻子,其中最嚴重的一次是發生在2015年,當時兒子拿刀朝他腹部捅了4刀,小腸還被捅了出來。王男的妻子也證稱,兒子自2013年就開始無緣無故地毆打他們夫妻倆,「兒子離婚以後,人就變得怪怪的,我們好心讓他住家中,無條件替他照顧孩子,他竟然對我們暴力相向,且動刀動棍的,連扁擔都成為武器」。
另外警方從王男鄰居證詞得知,他的兒子的確常對他們夫妻倆出氣,甚至還不時地用死來威脅。
檢方事後指控王男故意殺人罪,但也強調被害人是因為長期遭兒子家暴虐待,事後也主動自首符合減刑條件。法官審理後也認為,王男確實長期遭兒子虐打才會憤而殺人,加上事後也主動投案,因此輕判他3年徒刑、緩刑5年,不必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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