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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年來最大變革!日本皇室修法 愛子、佳子若結婚仍有皇族身分

責任編輯 王沛曈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7/17 16:54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7 16:54
日皇夫婦的24歲長女愛子公主。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日皇夫婦的24歲長女愛子公主。 (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日本參議院今天表決通過「皇室典範」修正案,法案正式成立。這是「皇室典範」1947年施行以來首次重大修法。過去女性皇族只要與平民結婚就會失去皇族身分,修法後,婚後可保留皇族身分,舊皇族男系男子也可透過收養回歸皇族,目的均為確保皇族人數。

日本現行「皇室典範」規定,皇位由父系血統的男性繼承,目前年輕一輩的皇位繼承人僅剩日皇德仁唯一的弟弟秋篠宮文仁親王,以及文仁的兒子悠仁親王,皇室規模也因女性皇族婚後脫離皇籍而持續縮減,政府因此研擬修法。

 

日本經濟新聞、NHK、每日新聞報導,修正案規定,女性皇族結婚後可繼續保有皇族身分。對於目前的女性皇族,附則訂定過渡措施,可於結婚時依本人意願選擇脫離皇族身分;若選擇留在皇室,戶籍管理比照一般國民,適用「住民基本台帳法」。

目前日本皇室中尚未結婚的女性皇族共有5人,包括日皇夫婦的24歲長女愛子公主、秋篠宮夫婦的31歲次女佳子公主,以及其他3名女性皇族。依照修法,即使她們婚後保留皇族身分,配偶和子女仍被視為一般國民,不具皇族身分。

 
有關新增養子制度,「皇室典範」新增專章,允許1947年脫離皇籍的11個舊宮家男系男性後裔,在年滿15歲、未婚且沒有子女的情況下,可被皇族收為養子。

可擔任養親的皇族包括親王、親王妃、內親王、王、王妃及女王,法律並明文排除皇嗣及皇嗣妃。日皇德仁、皇后雅子、上皇明仁、上皇后美智子,以及秋篠宮文仁親王、文仁親王妃紀子,都無法擔任養親。

修正案同時規定,成為養子的男系男子本人不具有皇位繼承資格;但若養子日後生下男孩,其子則具有皇位繼承資格,皇位繼承順位依照養子原生家族(實家)的血統為準,而非收養關係。

此外,修正案規定,一旦以養子身分成為皇族後,不得依本人意願脫離皇族身分。
 

參議院表決時,自民黨、日本維新會、國民民主黨、公明黨、參政黨等投下贊成票,立憲民主黨、日本共產黨、令和新選組、社民黨等則投下反對票;日本保守黨則於表決前退席,未參與投票。「未來團隊」未實施黨紀拘束,黨魁安野貴博投下贊成票。

此外,眾議院議院運營委員會以及參議院特別委員會也分別通過附帶決議,指出為確保皇位能夠穩定繼承,將依皇族人數確保等情況,持續檢討相關制度與對策。

宮內廳長官黑田武一郎發表書面談話表示,宮內廳將依據修法內容,在充分尊重皇室成員意願的前提下,以適當且妥善的方式,盡最大努力支援皇室成員順利履行各項公務與皇室活動。

另一方面,由於修法前的「皇室典範」明文禁止皇族收養,因此日本政府先前表示「不能針對違法行為進行確認」,黑田過去也一直表示,「不知道有哪些人符合資格」、「宮內廳沒有進行調查」。他昨天在記者會上表示,法案生效後,首先將確認有哪些人符合相關資格。(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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