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案,15日上午宣判3項罪名(2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1項煽動罪名)全數成立,這起案件審理歷時逾5個月、共156天,備受國際社會關注,《TVBS》特別整理黎智英2020年被捕以來長達5年的時間軸,期間歷經停刊、指控和審訊等,讓讀者一次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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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年78歲的黎智英生於中國廣州市,1960年途經澳門、偷渡到香港當黑工,1990年在香港創辦壹傳媒集團、《壹週刊》問世,1995年,黎智英又創辦《蘋果日報》,日發行量曾超過70萬份,使他的身價超過5億美元,黎智英2001年起將其傳媒事業擴展至臺灣媒體市場、創辦台灣版本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2014年因參與雨傘革命、佔領中環運動遭警方逮捕,自行辭去香港《蘋果日報》社長職位,後續再辭去壹傳媒集團董事會主席及執行董事職務。

2019年香港爆發反送中運動,黎智英在同年7月出訪華府、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及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會面,這也成為日後他被指控「勾結外國勢力」的關鍵,自2020年開始,黎智英頻繁遭到拘捕,後續更正式遭到指控、收押,歷經超過1800天才終於在今日(15日)宣判,但今天僅宣布三罪名成立,最終案件將於2026年1月12日求情,預計需時4天,以下是過去5年的詳細時間軸:
第一階段:頻繁被捕與拘留(2020年)
2月28日(第1次被捕):上午約7時,黎智英因涉嫌於2017年6月4日恐嚇《東方日報》記者以及2019年參與反送中集會被警方逮捕,並被帶往九龍城警署調查,不久獲得保釋。
4月18日(第2次被捕):香港警方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黎智英,稱其涉嫌於2019年8月18日、10月1日及10月20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會。
8月10日(第3次被捕):香港警方國安處派出近200名警員到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搜查逾8小時,更拘捕黎智英、他的兒子黎見恩及黎耀恩,壹傳媒集團4名時任高層(行政總裁張劍虹、行政總監黃偉強、營運總裁兼財務總裁周達權及動畫總經理吳達光),警方還通緝了黎智英在海外的助理Mark Simon,同月12日,黎智英支付30萬元港幣保釋金、20萬元港幣人事擔保,並被凍結5000萬元港幣,這才獲准保釋,但旅遊證件被沒收。
12月2日:黎智英就涉嫌違反《國安法》到警署報到後被通宵扣查1晚並落案、控告欺詐罪,3日被押往西九龍裁判法院且拒絕保釋。
12月11日:黎智英在收押期間被加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名,案件12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黎智英也成為《國安法》首名被落案控告此罪名的人,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警方作進一步調查,法官蘇惠德決定將案件延至2021年4月16日,同時拒絕黎智英保釋。
12月23日至12月31日(短暫保釋):黎智英被關押20日後遭押送至高等法院並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准以1000萬元港幣保釋,但規定黎智英除了到警署及法庭應訊外,24小時不得離開其住所,但這也讓他獲得短暫自由。
12月31日:香港律政司不認可高等法院的保釋決定,繼而向終審法院上訴,最終終審法院批准律政司的上訴許可,在31日發布臨時扣留命令、裁定黎智英須繼續關押,他自此未再重獲自由。

第二階段:其他案件定罪與服刑(2021年至2022年)
2021年2月9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律政司對黎智英的保釋上訴成立,最終正式撤銷對黎智英的保釋決定。
2021年4月16日:黎智英因「8.18流水式集會」及「8.31集會」案,被判處監禁14個月。
2021年5月28日:黎智英因「10.1集結」案,被判處監禁14個月,由於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增加至 20個月。
2021年12月13日:黎智英因參與2020年的「六四集會」,被判處監禁13個月,法官下令與前案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維持20個月。
2022年12月10日:黎智英因隱瞞力高顧問公司使用壹傳媒大樓、違反租契一案,被判處監禁5年9個月。

第三階段:國安法案件審訊(2023年至2025年)
2023年12月18日:歷經人大釋法(阻止黎智英聘請英國律師)及多次延期後,黎智英《國安法》案件終於在香港西九龍法院開庭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來自紐西蘭且有香港職業資格的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代表,黎智英否認3項控罪。
2024年1月17日:控方開始傳召 5 名「從犯證人」出庭作供,包括3名前壹傳媒高層:張劍虹、陳沛敏及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相關的李宇軒及陳梓華。
2024年6月11日:控方完成90天舉證。
2024年7月25日:3位法官裁定案件「表證成立」,案件押至11月20日續審。
2024年11月20日:黎智英打破沉默、出庭自辯,他在證人台上作供長達52天。
2025年8月: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結束長達156天的審訊。
2025年12月15日: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3項罪名全部成立(2項勾結外國勢力、1項煽動罪),並指其為「主腦」,法庭把求情定在2026年1月12日、需時4天。
2026年1月12日:案件將進入求情程序,結束後宣布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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