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日前斥資720億美元(約22.5億台幣)收購了旗下包含另一串流平台HBO Max的華納兄弟探索(Warner Bros Discovery),整合後用戶總數達4.28億。鑒於規模龐大,此次交易將面臨美國與全球監管機構的審查。儘管Netflix聲稱這項合併是為了與Alphabet旗下的影音平台YouTube競爭,然而有律師指出,美國司法部將兩平台視為競爭對手的機率微乎其微,因兩者的內容、受眾與商業模式大相逕庭。
兩平台差距過大 專家:說法站不住腳
《路透社》報導,凱索曼.布蘭特利.史塔金格律師事務所(Kesselman Brantly Stockinger)的反壟斷合夥人賈西亞(Abiel Garcia)表示,Netflix聲稱人們每天會花在觀看影音內容的時間有限,因此將YouTube視為其競爭對手,但他認為此說法終將站不住腳。兩個平台內容差異巨大,Netflix每年耗資數十億美元製作原創電影和影集,如《怪奇物語》(Stranger Things)和《K-Pop惡魔獵人》(KPop Demon Hunters),在媒體分析公司尼爾森(Nielsen)最受歡迎的原創影集排行榜上時常佔據主導地位,收入主要來自訂閱用戶每月付費。相對地,YouTube則是依靠用戶製播的內容和音樂影像、教學影片、網紅內容中投放的廣告而蓬勃發展,總觀看時長超越傳統電視。
今年10月,YouTube在串流觀看數中佔了12.9%,而Netflix在與HBO Max合併後估計佔比為9%,因此專家認為美國司法部不太可能將這些影片視為Netflix影集和電影的替代品。
併購案審查流程改革不利Netflix
「Netflix很難說明YouTube的內容能取代HBO Max和Netflix上的內容,」麥卡特與英格利許律師事務所( McCarter & English)合夥人與前司法部反壟斷律師克勞瑟(Robin Crauthers)表示,反壟斷執法人員在識別企業併購如何扼殺特定細分市場中的競爭方面相當有經驗,如先前聯邦貿易委員會(Federal Trade Commission)成功說服法院全食超市(Whole Foods Market)收購野燕麥市場(Wild Oats Markets)削弱了「高端天然有機超市」之間的競爭,儘管全食超市辯稱是為與傳統連鎖超市抗衡。此外,近期因併購案審查流程改革,Netflix必須提前提交更多內部競爭分析報告,前聯邦貿易委員會反壟斷律師蘇斯曼(Shaoul Sussman)指出,這使政府在調查中佔優勢。且若Netflix提交的文件中並沒有將YouTube列為主要競爭對手,或在報告中僅聚焦於付費訂閱平台,將會削弱該公司先前提出的論點。
路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