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上訴法院今天裁定,德州可恢復實施禁止大多數墮胎行為的法律。兩天前,聯邦最高法院才暫時擋下這項禁令。
紐奧良州的聯邦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暫時擱置6日的裁定,實際上等同恢復實施「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
9月生效的德州心跳法是美國境內最嚴格的禁止墮胎法,只要能偵測到胚胎心跳,通常約在孕期第6週,一律不得墮胎,即使是因亂倫或性侵懷孕也不能例外。
6日傍晚,聯邦地區法院法官皮特曼(Robert Pitman)核發臨時禁止令,停止實施稱為德州參議會第8議案(Senate Bill 8)的德州心跳法,部分診所因此再度恢復提供墮胎服務。
皮特曼在意見書中稱這項法律「公然違憲」,稱這違反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973年對「羅訴韋德案」(Roe vs. Wade)作出的劃時代判決,即認定女性墮胎權獲得憲法保障。
共和黨籍的德州檢察長派克斯頓(Ken Paxton)馬上提出上訴,今晚獲得許可。
派克斯頓在推特發文說:「今晚的大新聞,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已批准暫時恢復參議會第8議案。我會在每次聯邦政府越界時出手反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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