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組織反送中10.1遊行 黎智英遭判14個月刑期

  • 編輯隋昊志
  • 發佈時間:2021.05.28 11:48
  • 最後更新時間:2021.05.28 11:48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年10月1日,響應「反送中」運動支持者號召,事後遭逮捕,本月17日前承認一項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今(28)日法院判刑,判處黎14個月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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