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移民總局公告,在印尼的外國人申請延長停留簽證的最後期限延後至9月20日。印尼原本規定,外國人須在8月20日前完成延簽,違者將面臨每天約新台幣2000元罰金。
根據印尼移民總局昨天的最新公告,在印尼的外國人所持的長期居留許可(ITAP)、短期居留許可(ITAS)、單次或多次停留簽證(ITK)或者落地簽等證件,如果到期,必須在9月20日前完成延簽,否則必須離開印尼。
受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武漢肺炎)疫情影響,印尼簽證相關作業暫停數月,不少外國人雖簽證到期仍被允許暫時滯留。移民總局7月宣布外國人簽證延期的相關規定,當時要求延簽必須在8月20日前完成,違反規定者每天將被處以1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2000元)的罰金,並被遣返。
根據當地媒體報導,滯留印尼的外國人以在峇里島的澳洲人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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