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翁山蘇姬近日率領代表團親征位於海牙的國際法院,為緬甸政府對洛興雅穆斯林發動的軍事行動辯護。她今天在法庭上否認當局有任何「種族滅絕意圖」。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主要司法機構。翁山蘇姬今天向庭上法官表示,她承認軍隊也許使用了「不相稱武力」,但無法據此證明緬甸試圖消滅少數民族洛興雅。
西非國家甘比亞日前代表伊斯蘭合作組織(Organisation of Islamic Cooperation)57個成員國,向國際法院(ICJ)控告緬甸違反1948年防止及懲治滅絕種族罪公約(Genocide Convention),於2017年對洛興雅穆斯林發動血腥軍事鎮壓,造成數千人喪命,約74萬名洛興雅人因此逃至鄰國孟加拉。甘比亞要求法院採取緊急措施,以遏止進一步的暴力事件。
法新社報導,曾因抵抗緬甸軍政府而獲國際讚譽的翁山蘇姬,這一次選擇支持軍方。
身著緬甸傳統服飾、頭上插著鮮花的翁山蘇姬表示:「令人遺憾,甘比亞向法庭展示的是關於若開邦(Rakhine)情勢的誤導和不全面內容。」
翁山蘇姬辯稱,緬甸軍方2017年的行動是對數百名洛興雅武裝分子的回擊。
「(法庭)在評估試圖處理叛亂的人員意圖時,請留意這個複雜情勢,以及我國主權和國內安全所遭遇挑戰。」
「不能排除,在某些情況下,軍事單位成員無視國際人道法規範,使用了不相稱武力,或者他們未清楚區別作戰人員與平民。」
「當然,在這樣的情況下,種族滅絕意圖不能是唯一假設。」
聯合國調查人員去年作出結論,緬甸政府對待洛興雅人的方式足以構成滅絕種族罪,人權團體也詳列緬甸施虐罪狀。
不過,翁山蘇姬指出,國際法院並未認定1990年代造成民眾大規模逃難的所有巴爾幹半島衝突為種族滅絕行動。
今天約250名親緬甸政府人士在國際法庭前集結,高舉有翁山蘇姬面孔、寫著「我們與你同在」的標語牌。與此同時,一群支持洛興雅人的民眾也在法庭外集結,高喊「翁山蘇姬,你無恥」。
路透社報導,滅絕種族罪的認定門檻相當高;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國際法僅作出3個滅絕種族罪判定,分別針對1970年代後期在柬埔寨、1994年在盧安達,以及1995年在波士尼亞斯雷布雷尼察(Srebrenica)所發生事件。(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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