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山西省呂梁市副市長張中生因收賄被捕,二審已被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死刑判決。目前,最高法院正對其進行死刑覆核;一旦核准,他將成為中國8年來,首位被處死的貪官。
呂梁位於山西省西部,是一個貧窮之地,但張中生竟能貪了超過10億元,令外界嘆為觀止,甚至被形容「呂梁的錢都到張中生家了」。而根據陸媒報導,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張中生,光是為他人在煤炭資源整合、項目審批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就收賄人民幣10.4億餘元(約新台幣48億元),這還不包含他無法提供來源的財產1.3億餘元,總計高達近12億。
據判決書,張中生在18起受賄犯罪事實中,有2起受賄犯罪數額都超過2億元以上,另外向他人索賄8868萬餘元,且案發後尚有贓款3億餘元未退繳,被法院認為犯罪情節特別嚴重。
因此,一審公開宣判,張中生被以受賄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上繳國庫,至於不足部分,繼續追繳。而到了二審,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依舊維持張中生的死刑判決,目前正對其進行死刑覆核。而張中生不但創下了1949年以來官員受賄額的新高,同時也成為中共十八大後,第1個未涉及命案而被判死刑的貪腐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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