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北區聯邦檢察官辦公室起訴書指控福建晉華和聯電與3名個人,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法人認為,中國發展DRAM恐將受阻,並將影響半導體設備與材料需求。
美國記憶體廠美光(Micron)控告中國福建晉華與台灣聯電侵害動態隨機存取記憶體(DRAM)營業秘密案擴大延燒,美國商務部將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美國司法部門也刑事起訴晉華、聯電與3名個人。
加州聖荷西市(San Jose)聯邦地方法院公布的起訴書指控,晉華和聯電及聯電的3位高級主管,共謀竊取美光商業機密,以協助聯電和福建晉華研發許多電腦處理器使用的DRAM晶片。
起訴書指出,涉案3名台灣男子是陳正坤(Stephen Chen Zhengkun)、何建亭(He Jianting,譯音)和王永明(Kenny Wang Yungming,譯音),他們全都曾在美光工作,並在加入聯電時竊走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成立僅兩年的晉華。
聯電表示,這案的癥結點主要是陳正坤等3人都曾在美光工作,聯電為發展DRAM技術,除內部研發團隊外,還僱用上百名來自各DRAM廠的員工,並未針對美光挖角,且沒有使用美光的機密,只是這部分要由法官認定。
半導體業者認為,科技業這類訴訟案層出不窮,雖說防不勝防,不過,無論離職的員工或承接的廠商都能小心,遵守相關遊戲規則,還是能避免這類官司纏身。
法人表示,這案與中興通訊事件類似,中興通訊最後同意向美國政府繳交罰款,得以恢復對美國零件供應商合晶片組合作夥伴採購,但晉華案涉及美光商業機密問題,恐更難找到解決方案。
法人認為,晉華案不會只是單一事件,中國大陸其他投入DRAM的廠商,逼近量產時可能也會面臨與晉華相同的處境,中國大陸發展DRAM恐將受阻,應有利DRAM市場秩序維持。
中國大陸近年積極發展半導體產業,成為全球半導體設備市場成長的主要驅動力,法人認為,中國大陸DRAM發展不順利,恐將連帶影響半導體設備與矽晶圓等需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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