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佛大學被控歧視申請入學的亞裔學生,波士頓聯邦法院今天開審此案。官司焦點在於大學做出錄取決定時是否應將種族納入考量,判決除將影響哈佛,也攸關其他名校招生作業。
哈佛大學如何篩選學生,外界一向不得而知,這宗官司將把哈佛以全面(holistic)入學評估保持學生種族比例的詳細做法攤在陽光下,備受矚目。
哈佛大學近年錄取學生的種族比例沒有太大變化,據統計,2010至2017年,亞裔美籍學生約占20%,西裔與非裔美籍學生各占10%,白人等其他種族占60%左右。校方說這反映申請者種族比例穩定,原告則指控這是非法種族配額的證據。
維權人士布魯姆(Edward Blum)經營的非營利組織「學生公平入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2014年提告,指控哈佛大學以比其他種族更高標準評估亞裔美籍學生,涉嫌非法歧視。哈佛否認指控,並表示種族只是複雜評估因素之一。
華爾街日報報導,哈佛大學採用全面入學評估,不只考量申請者學業與考試成績,也包含活動、成長經歷和個人特質。其他頂尖名校也廣泛採用這項模型,其中60%將種族納入考量。多所名校表示,若排除種族因素,學生組成將大幅改變。
哈佛大學多年來拒絕公布招生辦公室內部作業文件。官司開審前的卷宗,已透露哈佛如何評估申請者並考量種族,審判過程預計將揭露哈佛決定錄取者時,有多偏好運動員、校友子女及把重要捐贈者當靠山的學生。
最受爭議的招生環節是每位申請者都獲得「個人評分」,這部分呈現幽默、勇氣和善良等個性分析。
原告聲稱,哈佛大學內部資料顯示,亞裔美籍學生學業和課外活動評分在所有種族中居首,個人評分卻敬陪末座。在法院文件中,哈佛將亞裔美籍學生個人評分偏低,歸咎於師長推薦函、申請者論文與面試產生的「不可觀察因素」。
這宗官司爭取禁止哈佛大學未來做出錄取決定時考量種族。美國最高法院過去40年多次裁決,大學院校為增進多元校園產生的教學益處,可將申請者種族納入考量。耶魯大學、史丹佛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等校都聲援哈佛,指禁止大學招生時考量種族,將「嚴重侵害大學學術自由」。
美國司法部和哈佛案原告站在同一陣線,去年發動民權調查,探究哈佛大學是否歧視亞裔美籍申請者。美國教育部與司法部近期也對耶魯大學展開類似調查。
加州20年前禁止公立大學招生時考量種族,自此,加州大學柏克萊分校大學部學生增加約8800人,黑人學生卻少了275人左右。私立的加州理工學院(Caltech)將學業成績列為最重要錄取標準,去年亞裔美籍學生占大學部43%。
哈佛案開審前夕,兩派支持者昨天在波士頓分頭集會,壁壘分明。
美國亞裔教育聯盟(AACE)在卡普里廣場(CopleySquare)合辦集會,布魯姆登台時接受全場起立鼓掌,部分中國學生家長高喊「謝謝你」。哈佛在學生和曾被哈佛拒絕的他校亞裔美籍學生演講,提倡大學招生廢除種族考量。
約6公里外,另一批哈佛在學生穿著印有「捍衛多元」字樣的亮藍色上衣遊行。一群支持考量種族「積極平權措施」(affirmative action)的華裔美籍人士高舉「布魯姆,別再為你不可告人的動機利用亞洲人」標語。
哈佛案審判預計持續3週,聯邦地方法院法官巴洛茲(Allison Burroughs)將裁定,哈佛大學至少自1970年代便考量種族的錄取標準是否違反聯邦民權法。目前還不清楚巴洛茲是否會在審判結束後公布書面判決,外界預期,無論判決如何,本案都可能上訴到最高法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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