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中華職棒/打假球「預支」賭金 檢批張誌家「最惡劣」

記者 陳稚暉 / 攝影 張哲偉 台中 報導
發佈時間:2010/02/11 11:58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職棒簽賭案偵查終結,檢察官起訴書內容顯示,張誌家先答應打假球,先後以借款名義,收受雨刷集團280萬元,再以每打一場球扣1百萬的方式還債;起訴書還列出,其中一場球賽,張誌家沒下場打,還能分紅15萬,嫌錢太少,喊價到50萬元,遭檢方痛批是「最惡劣的涉案球員」,法院從重量刑,對張誌家求處2年徒刑。上午張誌家哥哥,對於記者詢問弟弟涉案打假球,不願多談。

記者:「檢調說是最惡劣的球員,你有什麼看法?」張誌家哥哥:「…。」

張誌家哥哥走出家門,對於檢方痛罵弟弟是「最惡劣涉案球員」,被依詐欺罪求處2年徒刑,張誌家哥哥不願多談。記者:「弟弟都完全沒跟你通上電話嗎?」張誌家哥哥:「沒有。」

檢方為何痛批張誌家是「最惡劣涉案球員」?起訴書內容顯示,97年3月,張誌家跟「雨刷」蔡政宜第一次見面,就同意打假球,以借款名義,向雨刷拿了100萬元現金,經過2個月,張誌家以家裡缺錢為由,再拿130萬。

起訴書上還指出,同年7月13日,在高雄第198場例行賽,La New熊對上統一獅隊,終場以3比9落敗,雨刷集團成功操控比賽,張誌家沒有上場,還能分紅15萬元,但是嫌錢太少,喊價到50萬,推算起來,張誌家一共拿了280萬元。

檢察官起訴,還詳列張誌家A錢方法,這讓張家人很難接受,張誌家父親重重甩上鐵門,拒絕回應。張誌家父親(99.02.10):「那麼多球員你不去問,一再來問我。」

檢察官起訴書還列出,97年間,張誌家以借款名義,先拿了「雨刷」蔡政宜280萬元,再約定每打一場假球,扣抵1百萬還債。

另外檢察官查出,張誌家雖然放水投「易打球」,也有沒算準的時候,97年9月27日,與米迪亞暴龍隊的例行賽,張誌家La New熊隊本來該輸,後來卻贏了,讓雨刷在簽賭上賠了800萬,不過這一切目前都是檢方起訴案由,是否有罪,最後還得看法官判決。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

👉能不能年中換Audi就靠這個

👉討論度爆表!精油精露保養你還不知道嗎

👉洗三天排水孔就超有感


#張誌家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946

0.0377

0.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