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棒今年修改規定,頭部觸身球改由主審認定,不必強制勒令退場。(資料照/記者蕭保祥攝)
中華職棒19日召開4球團總教練會議,賽務部20日公布4項決議修正,其中最關鍵的是2000年開始實施的頸部以上觸身球勒令退場規定,中職今年開始取消,改由主審主觀認定。
根據中職總教練會議決議,2000年開始實施的投手投出頸部以上觸身球、2001年開始實施的全壘打後觸身球勒令退場兩項規定,將回復棒球規則,由主審認定投手是否有故意成分。
賽務部表示,冬季聯盟2015年比賽時,韓國職棒聯隊對此提出異議。經由中職總教練會議討論後,認為這項規定「不合時宜」,以此決議取消。
另外3項修改分別為選手袖套與球衣同色、本壘衝撞可使用重播輔助判決(不限次數)、跑壘指導員應配戴頭盔。
其中本壘衝撞方面,規範捕手在未持球狀態不可阻擋跑壘員路徑,並鼓勵跑壘員使用較為安全的滑壘方式進本壘,避免與捕手衝撞。
但捕手與跑壘員在本壘的衝撞定義難界定,中職表示將在春訓加強裁判在這方面的判決認定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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