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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BO/因為林智勝 韓職將修改轉播金分配制度

記者 蕭保祥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1/04 01:0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林智勝沒有成為首位打進韓國職棒的台灣選手。(圖/截自韓國媒體)

林智勝前往韓國職棒沒成行,韓國職棒也自我檢討制度,因為韓職電視轉播權權利金是「統籌均分」,降低球團吸收台灣強打林智勝意願。韓職事務總長梁海泳日前受訪時表示:「若有海外選手國家要買轉播權時,該球團應可以提高轉播收益分配。」

韓媒《日刊SPORTS》12月30日報導,梁海泳受訪時的說法主要針對林智勝想要前往韓職發展事情而來,因為台灣、美國、日本與韓國是世界4大職棒,台灣與韓國在業餘比賽交手可謂死敵,但在職棒聯盟中受到企業規模影響,一般認為台灣職棒水準比韓職低一點,報導評估相對美、日職棒,台灣選手挑戰韓職的難度較低一些。

根據韓職說法,韓職從未賣過轉播權到海外,有也只是國外電視台買資料畫面。

這篇報導說,這也是林智勝受到韓職球團考慮的原因,就如同洛杉磯道奇在1990年代網羅朴贊浩、日職中日龍1996年網羅宣銅烈與千葉羅德2004年找來李承燁一般,都有助於球團增加海外轉播權收入。

李承燁光旅日第1年,販賣轉播權的千葉羅德就從韓國電視台口袋賺進40億韓圜(約合新台幣1億2052萬元),已經比李承燁領的年薪還高,這筆交易讓千葉羅德穩賺不賠。

報導認為,如果有韓職球團真的網羅林智勝,台灣電視台恐怕不播韓職都不行。

但問題就在於韓職轉播權利金的分配,因為過去沒有販售海外轉播權的經驗,制度設計為聯盟統籌均分給10支球團,就算簽下林智勝的球團帶動韓職賣轉播權給台灣電視台,增加的收入也要與其他球團均分,均分制度讓韓職球團踩煞車不願冒險。

梁海泳說:「台灣球星能夠旅韓、帶動台灣球迷關心韓國職棒是我們企求的事情,制度狀況是可以改變的,網羅該選手的球團可增加50%權利金,這是相當可討論的議題。」

因為林智勝,韓職將修改轉播權利金分配制度,未來出現首位旅韓的台灣選手,應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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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勝#韓國職棒#朴贊浩#宣銅烈#李承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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