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鋒38歲宣告成為自由球員。(資料照/記者呂家慶攝)
「台灣巨砲」陳金鋒以38歲高齡宣告成為自由球員(FA),由於需要轉隊費,加大陳金鋒轉隊的困難度,但他的FA宣告動作卻突顯台灣職棒FA制度的問題面,義大犀牛隊長、球員工會理事長胡金龍3日晚上說:「前輩辛苦了,自己衝撞制度突顯不公平一面。」
陳金鋒2015年年薪為300萬元,根據中職FA規定,若有其他球團要吸收陳金鋒,轉隊費需付250%、也就是750萬元,如果隔年轉隊則需要125%、轉隊費也要375萬元。
胡金龍接受電話訪問說,陳金鋒宣告FA對他自己當然有風險,不過陳金鋒畢竟是指標性人物,用宣告FA動作來突顯制度不公平的一面,胡金龍相信台灣巨砲一定有自己的想法與道理。
胡金龍認為,一軍資歷9年可有FA權利並非不合理,只是對旅外選手來說,要行使FA成功轉隊的機率相當低,「我跟他(陳金鋒)回來台灣的時候大概都是28歲,9年過去都幾歲了,用現行FA來轉隊幾乎是不可能。」
胡金龍也說:「旅外選手回台灣沒領簽約金,打9年獲得FA轉隊還要轉隊費,這怎麼可能合理?」
不管陳金鋒轉隊成功、轉隊不成選擇退休或是留在母隊Lamigo Monkeys桃猿,他宣告FA拋出轉隊費的議題,已經吸引媒體聚焦討論,即便對陳金鋒來說存在風險,因此胡金龍才會說一聲「前輩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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