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獅總教練陳連宏抗議好球帶遭驅逐出場。(資料照/記者蕭保祥攝)
中華職棒統一獅總教練陳連宏22日晚間在青埔球場因抗議好球帶與主審尤志欽有辱罵、頂撞行為。中職23日下午做出懲處,認定陳連宏與尤志欽為行走時「碰撞」,並非惡意「衝撞」行為,因此輕罰禁賽1場、罰款3萬元。
根據中職賽務部懲處,獅隊三壘手郭阜林6局上遭到三振後,陳連宏走出休息室與尤志欽抗議好球帶,遭到主審驅逐出場,隨後陳連宏隨著尤志欽方向行走時,尤志欽突然轉身,與陳連宏發生「碰撞」,公告說:「陳總教練(陳連宏)雖有頂撞動作但非明顯為惡意行為」。
賽務部說明,但陳連宏回到休息室前的丟擲水瓶動作,認定是侮辱行為,需要接受懲處,但亦非惡意傷害行為,不需加重懲處。
賽務部按照中職規章第14條「凡遭裁判驅逐出場之人員,處罰款1萬元……」與第15條「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有言語或行為侮辱者行為者,處罰款2萬元、禁賽1至3場。」因此合併懲處陳連宏禁賽1場、罰款3萬元。
中職裁判委員會經過錄影帶認定,尤志欽判決郭阜林的最後1顆滑球,確實削過好球帶邊緣,好壞球判決無誤,對於陳連宏的抗議行為處理也得當。
這項懲處從24日開始執行,統一明天對Lamigo Monkeys桃猿在青埔賽事,陳連宏不能比賽中出現在休息室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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