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足球協會於今(23)日宣布註銷師大女足教練周台英教練證,並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對此師大女足抽血事件受害者簡奇陞回應表示,「撤銷教練這並不是我的訴求之一,這次的懲戒委員照理來說也是依照調查報告的結果來做決議的。」
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表示,針對日前周台英對師大女足球員霸凌案件召開紀律委員會審議,經討論後一致認定周台英行為構成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第4條第10款之規定,該等行為應屬「霸凌運動員」,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同時並依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註銷周姓教練現持有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同時因霸凌球員情節重大,另依CTFA(中華民國足球協會)行為準則與規範處周姓教練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
足協表示,本會於事件發生開始即持續關注本案,上週四正式接獲教育部體育署來文通知並檢附案件相關證據與調查報告。本會檢視相關證據與調查報告後確認證據完備,認為周姓教練之行為恐構成管理辦法第4條與第4之1條,隨即依紀律守則規定以電話和電子公文方式通知周台英並於今日召開紀律委員會。
足協指出,今日紀律委員會完整檢視相關證據後進行討論,認定周姓教練強制抽血、要脅不給畢業學分、孤立特定球員等行為構成霸凌且情節重大,經紀律委員會經過表決一致同意註銷現持有教練證並禁止其終生申請教練資格檢定。紀律委員會也認定周姓教練霸凌過程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力不對等關係強迫球員接受實驗並造成球員身心受創情節重大,考量受害球員人數與結果,認定有終生禁止參與足球事務必要。
以下為簡奇陞文字回應全文:
我不知道耶我沒看新聞,但之前足協有打電話給我,(教育部七點共識那天傍晚)
有問我願不願意去做懲戒委員會的調查筆錄。啊,我就說霸凌已經做完調查了,也已經成立了你們沒有霸凌的報告書嗎? 他們說沒有,然後要跟我拿。
但我覺得很奇怪 我不應該主動提供吧?因為教育部那天是講說會直接把已經成立的調查事實提供給各個單位請他們直接依照調查的結果去做懲戒處理。
後來我就跟人本基金會說這件事
我不確定是基金會還是立委那邊或是教育部透過體育署發函給足協,表示這件事情不應該再找我去調查了,因為我該說的已經說了加上不要搞得好像是我要逼死教練一樣,因為撤銷教練這並不是我的訴求之一。
反正足協最後有拿到調查報告了,這次的懲戒委員照理來說也是依照調查報告的結果來做決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