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網球誠信機構(ITIA)於今年1月宣布,曹家宜提交的樣本被驗出含有甲基麻黃鹼,此物質需經有效的治療用途豁免(TUE)許可。曹家宜聲稱,該成分來自於她在日本東京機場藥局購買的感冒藥,並坦承因不懂日文,未諮詢藥師或醫師。ITIA認定其違規非故意,判處12個月停賽。曹家宜接受判決,放棄獨立法院聽證權利,並發表聲明,承認未確認藥品成分的疏忽,未來將更謹慎,同時提醒其他選手注意運動禁藥知識。
ITIA發布聲明指出,曹家宜今年1月提供的樣本中,檢測出含有甲基麻黃鹼。由於甲基麻黃鹼被列為特定物質,必須事先獲得有效的治療用途豁免(TUE)許可才能使用。ITIA在聲明中詳細說明檢測結果和相關規定。
曹家宜對此解釋,該物質源自於她在日本東京機場內的藥局購買的感冒藥。她坦承自己不會說日文,因此在購買藥物之前,並未諮詢藥局服務人員或醫師的意見。曹家宜承認,這是導致違規事件發生的主要原因。
曹家宜隨後發表聲明,表示「身為職業運動員,沒有仔細確認自己所服用藥品的成分,是不可推卸的責任。」她強調「若知道所服用的Taisho Cold A內含禁用物質,絕對不會服用,更不曾想過以此方式來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曹家宜在聲明中表示,「未來,將更謹慎了解並確認所有藥品、營養品與補充品的成分與補充方式。」她也希望能夠透過自己的經歷,提醒其他選手們具備運動禁藥相關知識的重要性,「不要因為一時的疏忽,而讓自己的努力付諸流水。」
曹家宜也在聲明中感謝國際組織律師團隊,「特別感謝國際組織PTPA的律師團隊,在與ITIA交涉的程序中給予幫助。」她並提到,在這段時間,讓她有更多時間省思自己,作為一位職業運動員,除了在場上全力以赴爭取好成績外,場下也有許多事情有責任及義務要去瞭解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