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指台大及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對校長遴選案提出訴願,因教育部尚未提出資料及答辯,導致無從審議。教育部長葉俊榮今天表示,不管相關機關有沒有答辯,訴願都可以進行。
聯合報報導,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委會的決定後,包括台大、台大學生及台大校長當選人管中閔,6月初提起訴願,訴願委員會原則上要在3個月內作出訴願決定,但由於台大及管中閔都需提出補正,最快10月間才會作出訴願決定。另外,教育部對於台大校長遴選過程的相關文書,還沒有送到訴願委員會,也還未對台大及管中閔等人所提訴願進行答辯,訴願會暫時「無從審酌」,必須等待教育部的資料。
葉俊榮上午出席行政院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他上任後對台大校長遴選案尋找第三條路,現在持續進行中。
葉俊榮表示,在這段過程中,向法院提出假處分或是訴願等司法程序都在進行,他也非常尊重司法;通常司法決定就是最終決定,訴願程序也是一樣,過程中不管相關機關有沒有答辯書,訴願都可以進行。
葉俊榮說,他處理個案都是從制度著眼,希望從制度面向解決問題,這不影響其他司法相關救濟程序進行。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今年1月5日選出台大教授管中閔為新校長,原訂2月上任,但因為管中閔陸續傳出擔任企業獨立董事、論文案、赴中國活動等爭議,教育部5月以遴選過程「有經濟法律上重大利益未迴避的適法疑慮」,發函請台大重啟遴選,台大不服,已提起訴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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