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通過高涌誠、張武修調查台大新任校長遴選涉有違失案,並針對教育部及台大明顯重大違失予以糾正。調查還發現,管中閔從106年6月14日兼任台哥大獨董一職,可領取200到500萬元區間酬勞,但台大卻僅獲得回饋金50萬元,極為不合理。
監察委員高涌誠:「台大有這樣的嚴重的,不能依照兼職處理原則來處理,教育部也沒能長期監督,32%未滿的狀況,我們認為這個相關規定,有點喪失原則。」
尤其管中閔更被點名兼任獨董,過程有不恰當之處,監委指出管中閔4月28日獲選為台哥大獨立董事,是經過書面申請與核准才兼任 ,卻有沒問題,但6月14日台哥大股東會當日,管中閔又出任審計委員及薪酬委員,卻有明顯違規在先。
監察委員張武修:「本來產學合作是要有回饋,不是要哄抬教授的身價,領高額薪水,那他把學校當作什麼?」
監委特別強調,不是針對管中閔個人,而是整個遴選過程,包含台大對候選人資訊自我揭露,及調查揭露不只規定不完整,討論也不完整,因此連帶糾正台大,並且認為教育部未盡督導之責,現行國立大學校長遴選規定,配套措施不當,因此教育部也有明顯疏失。
台灣大學主秘李心予:「我們台大立場,尊重大學法,尊重遴選,大家也靜待訴願結果。」
台大則說會等待訴願結果,目前不會有重啟遴選等動作,認為獨董爭議只是時間上的問題,教育部也說,要等收到監察院正式公文才打算回應,台大校長遴選案,一路從行政院燒到監察院,爭議不休,到底何時能解,恐怕還是場長期抗戰。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