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首例執行死囚槍決的對象李宏基,他是桃園市民,在2014年因為家暴判准離婚,他卻不甘放下2個女兒,從北部南下高雄,在女兒上學的幼稚園門口埋伏堵人,當時拿出藍波刀刺了前妻6刀,還硬生生搶走大女兒,載到新竹尖石,車內燒炭自殺,結果他自己被救活卻害死大女兒,一審時本來是無期徒刑,二審時他卻當庭嗆跟前妻娘家恩怨不止不休,這關鍵的一句話讓法官認為他毫無悔意,所以加重判刑改處死刑。
李宏碁殺了前妻後,載著大女兒到新竹尖石鄉,途中擔心被警方鎖定行蹤,還把黑色轎車換成白色休旅車,但這一路往北,沒想到竟然是要燒炭尋短,但大人能從鬼門關前走一遭,順利獲救,6歲的女兒就沒那麼幸運,多重器官衰竭狀況下,在醫院躺了2個月還是回天乏術,
記者vs.死囚李宏基:「你怎麼可以那麼狠心,殺了老婆跟女兒,女兒還昏迷耶。」
在二審時,李宏基竟當庭揚言跟前妻娘家的恩怨不死不休,假釋出獄將會復仇,法官認定他毫無悔意,加重改判無期徒刑與死刑,最高法院在2016年判李宏碁死刑定讞,2年後的8月31日槍決伏法。
法務部次長陳明堂:「考量到他有沒有其他的救助管道,所有43位死囚都加進去進行考量,認定他沒有教化的可能性。」
法務部之所以選擇李宏基執行死刑,原因是作案時間距離現今只有4年多,審議小組認為,很久以前的案子或許因為蒐證不完備,或者證據瑕疵難考證,會有冤錯的可能性,因此選擇新案處理,駁斥選舉、政治考量的可能性。
法務部長蔡清祥:「我們用最審慎的態度、最嚴格的標準,來審核死刑的執行。」
這次執行死囚槍決,不僅是蔡政府上任2年多首例,更是在距離大選剩下3個月時機,儘管法務部強調是審慎評估,安定社會風氣,還是被外界解讀是搶救政治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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