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為因應年底洗錢防制評鑑,建議應將虛擬貨幣業者納管,並指定主管機關。行政院9日將由政務委員羅秉成召開跨部會會議討論此案。
台灣將於11月接受亞太洗錢防制組織(Asia/Pacific Group on Money Laundering, APG)第三輪評鑑,官員表示,比特幣等虛擬貨幣可能成為洗錢的管道之一,前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在任內也曾力主虛擬貨幣應該要管理,法務部經數次研商後,建議行政院應將虛擬貨幣業者納管。
官員表示,行政院9日將由羅秉成召開跨部會會議,邀集法務部、經濟部、財政部、金管會、國發會、內政部與中央銀行等相關部會,討論虛擬貨幣是否納管。
討論議題包括是否依洗錢防制法第5條,將虛擬貨幣業者納入管理;以及若納管後,指定由哪個部會做為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洗防法第5條規定,銀樓、地政士、律師、會計師,及「其他業務特性或交易型態易為洗錢犯罪利用之事業或從業人員」,屬於洗防法管制的非金融事業或人員。
官員表示,過去討論律師、會計師是否納管時也是循此模式,召開跨部會會議研商,並指定律師主管機構是法務部、會計師是經濟部等。
官員說,為因應11月5到16日舉行的APG第三輪評鑑,洗錢防制辦公室已舉辦模擬相互評鑑、完成國家洗錢及資恐風險評估報告、向金融機構及納管業者和民眾進行宣導等;另為加強納管的非金融機構內稽與內控,洗錢防制法與資恐防制法的修正草案已送到立法院,盼能在評鑑前完成修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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