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選戰激烈,議員參選人們展開看板大戰,不過依照北市府規定只有在選舉日的前2個月,才可以高掛選舉看板,其他時間就必須符合「3點不露」的原則,要避免被檢舉,有參選人只放照片和名字,還有議員乾脆把照片換成了別人的。
台北市議員陳政忠:「(照片是誰)那是我士林服務處的主任謝主任,推動私幼補助是我重要標語不能不放,所以在照片跟姓名的選擇只能2選1,我們覺得名字還是要先放上去,最後我們整個幕僚群認為把照片調整一下,可能造成更大的談論的效果。」
想要不被檢舉,時力議員參選人林亮君掛出看板也只看到名字和她的照片,還有一堆「亮」。
時代力量議員參選人林亮君:「如果我們一直重複亮字的話,其實不算是標語,那也不算是違反所謂的法規,那所以我們就想說就把它做成量視力表,那大家也會特別覺得有意思。」
因為根據北市競選廣告物管理條例,只要不是選舉投票日前的2個月,競選廣告只有名字和照片這樣算合格,但要是出現名字照片標語還有競選項目,累積3點以上就算違規(章)。
參選人出奇招,小心走在合法邊緣上,因為要是被檢舉光是拆除費用就要4、5千,還沒達到宣傳效果就先消耗競選經費。
最HOT話題在這!想跟上時事,快點我加入TVBS新聞LINE好友!
◤Blueseeds永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