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府蓋了3座國民運動中心,今年發生2起運動奪命案,一月份在朝馬運動中心40歲男子重訓後猝死,另一起發生在北區運動中心的泳池溺斃案件,調查追蹤後續保險理賠金額,意外發現重訓猝死案沒申請到理賠金,溺斃案則在審查中,醫院判定死因為心臟鈣化引起,因此不在公共意外險的理賠範圍內,部分民眾質疑增設國民運動中心,應該是鼓勵全民運起來,但現在發生意外死傷,只要一指向疾病引起,就欠缺保障。
數據統計台中市一共3座公立運動中心,從營運至今成功讓保險機制啟動的總計5人,包含手指被蒸氣室門夾傷理賠14萬6千多元,腳踩到異物導致身體之後不舒服這樣也有理賠1萬2,另外3起都是滑倒跌傷理賠金2000元以下。
至於嚴重的死亡案件只要醫院判定死因為個人因素,即使運動者生前完全不知有隱形疾病,恐怕也不理賠,運動局說保險制度規範如此,就連健身中心的廠商也不諱言這有討論空間。
台中市府興建3座運動中心委託民營,雖由運動局總控管,但卻發現3座運動中心的保額有落差,5月份個人體傷最高理賠金朝馬達800萬、北區500萬、南屯600萬,這個月北區提高成600萬,南屯預計下個月會跟進。
朝馬運動中心公共意外險對民眾最有利,心臟科醫師說容易在運動中被引發的疾病包含心肌梗塞、致命性心律不整,在一般健檢並不會檢測出來,必須靠24小時心電圖核磁共振才可能看出蛛絲馬跡,讓部分民眾質疑增設國民運動中心,應該是鼓勵全民運動保健,但現在運動意外死傷,只要一指向疾病引起就欠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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