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閣人事異動,法務部長邱太三完成階段性任務,轉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在外界眼中,邱太三待人和善、笑容總掛嘴邊,工作上講究效率,在任期間也推動許多重要法案。
民國45年次出生的邱太三,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士、台大「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檢察官出身,後轉任律師,曾在亞洲大學任教;在政壇曾擔任過國民大會代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委、立法委員,同時也擔任過高雄市、桃園市2個直轄市的副市長,並於105年5月20日就任法務部長。
邱太三甫上任法務部長時,就發公開信給全體檢察官,要求檢察官「一旦起訴,即應有足夠證據讓被告定罪」、「辦案團隊中不容有害群之馬」,要讓國人信任司法。
邱太三擔任法務部長的2年1個多月時間,研擬餽贈罪、影響力交易罪,並修改賄賂罪要件,未來公務員接受長期豢養、關說喬事,或難以認定對價關係與職務行為等不法案件,都可望有罪可治,也大力執行行政院的新世代反毒策略等。
司法改革上,邱太三繳出漂亮成績單,包括「打造中立檢察體系」、「提升檢察體系的專業與效能」、「檢討刑事政策有效打擊犯罪」、「提升受刑人人權與更生人賦歸社會」、「毒品防制」、「建立保護兒少的機制」等。
外界看邱太三,雖然他是法律人,但因經過多年地方民代歷練,讓他處事圓融、與人相處沒有架子,也常把笑容掛在臉上,握手、擁抱格外親切有力,讓人感覺充滿熱度。
熟悉邱太三的人士也指出,邱太三做事講求效率、邏輯清晰,不喜歡拖拖拉拉,更不喜歡陷入不必要的冗長會議,同時尊重專業幕僚的意見,相信他在新的職務也能發揮專業,推動國政。(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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