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兆豐銀行董事長蔡友才遭金管會解職,蔡友才提起行政訴訟,北高行以原處分無必要性等理由,撤銷金管會解職處分。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法官誤解金管會解職處分意義。
前兆豐銀行董事長蔡友才不滿金管會藉紐約分行裁罰案,解除他的兆豐銀董事職務,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8日以原處分無必要性等理由,判決撤銷原解職處分及訴願決定,可上訴。
對於法院撤銷金管會解除蔡友才董事職務案,金管會是否上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出席「開放設立純網路銀行」公聽會,會前受訪時強調,依法金管會可以上訴,至於是否上訴等收到判決書再說。
顧立雄表示,法院就蔡友才案的相關見解,與過往不同,主因金管會的離職後解任會構成5年內不得再任的效力,因此,有管制性行政處分的意義,這一點法官有誤解,金管會是否上訴會等收到判決書再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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