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天表示,中國維權人士黃燕來台短暫安置,彰顯台灣自由民主與人道精神。他也呼籲台灣應推進「難民法」的制定,提供受迫害的人們更健全的庇護。
黃燕5月29日持聯合國難民署核發的國際難民證,自印尼搭機抵達桃園國際機場,由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理事長楊憲宏代向移民署提出入境申請。政府基於人道考量,專案許可黃燕入境,停留時間3個月。
林昶佐今天在臉書發文指出,黃燕在中國多次入獄甚至罹癌、慘遭毆打流產,中國都拒絕提供適當醫療;後來輾轉流亡東南亞,過著顛沛流離的生活,如今終於獲得暫時的政治庇護,她流著淚感謝台灣。
林昶佐表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在台灣已於2009年國內法化。根據公約規定,政府不得在當事人面對嚴重人權侵犯的實質風險時,將個案遣送至另一國家。因此,外交部、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和內政部移民署協助黃燕得以居留台灣3個月,這符合前述的規定,也彰顯了台灣自由民主與人道精神。
談到黃燕來台短暫安置,林昶佐也提及,他在2016年進入立法院後便關注「難民法」的制定,也與民主進步黨立委蕭美琴合作推出版本,並參與「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的討論。然而,至今2年多,「難民法」的制定依舊卡關中。
林昶佐表示,不能總是遭遇個案才來審視該如何處理,台灣仍應推進「難民法」的制定,才能將相關事務的作業程序、收容機制訂出相關規範,也提供這些受迫害的人們更健全的庇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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