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分局風紀案件越滾越大,前後2任分局長都已經被調離職務,只是案件還未起訴,甚至檢調追查的犯案時間點是去年7月甚至回朔到95年,現任分局長黃永志當時根本還未到任就被連坐懲處,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就表示若要懲處,是不是10年來歷任中山分局長都要究責?
這一次中山分局風紀案,早在今年3月就開始動作,收押包含中山一所所長林崇成等4名警察,但這回又收押6名警察,警政署的規定分局長到任滿3個月,有3名警察被收押就必須調整,也因此開鍘,把前任分局長吳敬田,從警政署保安組長調至保三總隊主任秘書,現任分局長黃永志調至向來是初任分局長職缺的台中市和平分局長。
中山分局長黃永志(時任台北市警局保安科長):「我們不排除做一些強制行為。」
作風保守派的黃永志,很少出現在媒體鏡頭前,其實他來到天下第一分局中山分局也才去年11月到任,但第一波調查時間點在去年7月,只是在他任內遭收押,甚至第二波收押的員警,待在中山分局的時間是在95年,不是在黃永志任內卻也連帶懲罰,
前警大教授葉毓蘭就在平面媒體受訪時表示,同仁自己的違法犯紀要長官連坐是不合時宜,若要懲處,是不是幾十年歷任的中山分局長都要一起究責?警察連坐法引起討論。
中山分局涉賄,時間點從95年到去年7月,收押的人多半都是前前後後待過中山分局,而且至今案件還未起訴主管就先連帶懲罰,雖是警界公開的「家規」,但也引起基層議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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