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政府力爭縣市政府公務員暨警察官職務列等提高,考試院全院審查會3日通過行政院版「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縣長潘孟安大為振奮。
縣府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考試院全院審查會3日通過行政院版「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預計最快10日送考試院會通過後施行,消息傳出,潘孟安大為振奮。
新聞稿指出,因為縣市政府公務人員職務列等及員額編制,都較中央和直轄市政府為低,導致地方政府人才紛紛流往中央或6都,留才不易,潘孟安上任3年多來曾數次拜訪相關部會反映,甚至面報總統蔡英文、前行政院長林全及現任院長賴清德,爭取提高縣市政府公務員職務列等。
這段期間,包括立法委員周春米、鍾佳濱、李俊俋、蔡易餘、鍾孔炤等也舉辦記者會協助發聲,請考試委員支持行政院版本。
縣府表示,縣市政府一級單位副主管列薦任第9職等,直轄市列簡任第11職等;2級主管(科長) 縣市政府列薦任第8職等,中央及直轄市政府卻列薦任第9職等,同工不同職等,使得地方政府長期面臨留才困境。
縣府指出,行政院版「縣市政府職務列等及相對應之警察官職務等階調整建議案」,建議非直轄市的副局處長職等由9職等調整為9到10職等,科長則由8職等調整為8到9職等,併同調整等階相當的縣市政府警察官職務。(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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