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陳師孟今天說,近10年來一直把前總統陳水扁案放心裡,如果能還陳水扁清白,作為監委責無旁貸。不過,司法界可能會用迴避條款,讓他無法處理想查的案件,但他會力爭。
新任監委楊芳婉、陳師孟上午完成報到,楊芳婉夫婿、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張天欽也陪同出席;11名補提監委全數報到完畢。
台灣國一早到監察院陳情,希望陳師孟能調查司法不公3大指標性案件,包括陳水扁案、前交通部長郭瑤琪案和前總統馬英九案。
被問到就職心情,楊芳婉、陳師孟表示,「責任重大」。
是否重啟調查陳水扁案?陳師孟說,他有法律諮詢團隊,會固定討論、共同決定,到底哪些案件最有意義或哪些案件受阻力較大,阻力較大案件會等稍微熟悉監察院運作,與提彈劾案或糾舉案過程後再處理重大核心案件。
他說,要向監察院了解監委紀律規範,有哪些應避談的問題。就他得到的資訊是,司法界可能會用迴避條款,讓他無法處理一些想處理的案件,希望監察院可給他一些澄清,讓他可開始運作。
至於哪些案件是有迴避條款的問題?陳師孟表示,大家都知道。
他說,迴避條款的定義不是很清楚,有很大解釋彈性,如果要用這種戰術技術杯葛,「我們也會據理力爭」
陳師孟表示,須充分準備,他認為應處理的案子阻力很大,如果準備不夠被人家抓到漏洞,自己要負責,他會在農曆年後一週內提出第一個調查案。
監察法施行細則第三條有規範監委應自行迴避情形,包括「依其他情形足認由其執行批辦、調查或審查職務顯有偏頗之虞者」,有這種情況應以書面敘明理由陳報監察院長決定;如果未自請迴避,得由監察院長為迴避的決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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