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長林美珠今天說,將休息日加班費改為核實計算,因為上次修法是盼以價制量,卻也造成2成勞工收入減少,勞工也沒加班機會,勞動部是在收到很多意見後才著手修正。
立法院長蘇嘉全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攸關一例一休的勞動基準法(簡稱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行政院版第24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將休息日加班費,由「做1算4、做5算8」,改為核實計算。
民主進步黨立委林淑芬說,對年輕婦女而言,休息日上班就有托嬰需求,托嬰時間不可能核實計算,她提出修正動議,至少給半日加班費,4小時以內,就以4小時計算,超過4小時部分則核實計算。
中國國民黨立委蔣萬安說,上次修法時說是要以價制量,不到一年要改回核實計算,勞動部有沒有做過相關評估、調查?國民黨立委陳宜民說,南部很多廠商認為「做1算4」不划算,他贊成應改為核實計算,但休息日工作時,薪資應按實際工作時數給予2倍計算,事後予以補假休息,保障勞工應有權利,也能充分休息。
民進黨團書記長何欣純說,「做1算4、做5算8」在實務上有很多困難,不只是資方,勞工朋友也告訴她,因公司成本上升,正職不加班,卻出現很多派遣工,這不是修法本意,也讓勞工加班費縮水。
時代力量立委洪慈庸說,時代力量提出修正動議,將工時與工資脫鉤,工時4小時內以實際工時計算,做2小時就算2小時,但工資要以4小時計算,「工時可以核實,但工資要多給勞工」;超過4小時以上至8小時內,以勞工實際工作時數計算。
林美珠說,去年修法的確是希望能以價制量,在勞工收入不變的情況下,落實週休二日,當時透過這樣機制讓資方盡量不要在休息日把勞工找來上班,也盼勞工薪資不會減少;去年5月勞動部調查,工時的確有下降,加班費部分也有些增加,但事實上有2成勞工工資是減少的。
林美珠說,去年11月的調查中,更有高達53.2%勞工因為工資減少,必須要兼職,勞動部當初修法立意良善,但這樣的規定造成資方因為工資計算方式較高,不想給勞工加班,勞工也沒有加班機會,收到很多意見反應後才著手修正。
林美珠表示,有立委提案工時改為核實計算,但工資要再加倍,「如果再加倍的話,問題只會更嚴重,不會解除」;另外,也有立委提案,4小時內不管做幾小時,都算4小時工資,5小時後再核實計算,雖然立意良善,但有些老闆就算工作只有1、2小時,也不會讓勞工馬上離開,對勞工也不一定有利。
林美珠說,因此勞動部認為就回復到核實計算,工資以現行法的1又1/3、1又2/3方式計算,工時部分核實計算,否則對資方運作上會有一些困難,盼立委支持行政院版本,回歸到市場機能,資勞雙方都願接受條文,讓勞資關係更和諧。(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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