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民眾在公共政策參與平台提案,若違規情節輕微,執法單位能以勸導代替開單,這樣可以減少民怨跟訴訟糾紛,且檢舉人採證過程中也可能防礙交通,而這提案短短2天內就成案,超過5千人贊同。
在台東花東縱谷,駕駛雙簧線超車狂被檢舉,警方1個月內就開出百張罰單。而桃園有民眾自家門前違停也被檢舉,6天就吃上40張罰單,因為檢舉魔人每2小時就蒐證,執法單位依照片數開罰。
但有民眾認為檢舉這件事很無聊,並說很多人都會違規,卻只有他被抓,會覺得很倒楣。也因此有人在公共政策平台提案,若違規情節輕微,執法單位勸導就好,以減少民怨和訴訟糾紛。這想法短短2天內就成案超過5千人贊同。有民眾也表示第一次勸導就好,不要直接開罰單。
但也有民眾認為違規在先,被罰就是應該,輕微勸導只會讓更多人鑽法律漏洞,而且等到警方收到違法照片也來不及重回現場勸導。有民眾說應該要設定次數,如果超過太多還是要罰款,認為做錯才會被檢舉。檢舉達人也表示沒定出一個標準來規範勸導幾次後才開罰,只開勸導單,那檢舉就沒意義了。
想用勸導單來杜絕檢舉魔人,中央會不會採納無從得知,只是交通部把問題丟給執法單位警政署,答案也會在明年1月7日前給出,但總歸一句「別違法,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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