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表示,政委林萬億指勞基法修法是「迎頭趕上國際潮流」,但歐盟規定每週工時含加班最高48小時,台灣最高卻是72小時,要求勞動部了解哪些國家也是如此。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邀請勞動部長林美珠就「放寬七休一限制、延長工時帳戶制及縮短輪班休息間隔11小時對勞工過勞及身心健康之影響評估、勞動基準法部分修正草案提報行政院院會審議程序是否合法、如何防止過勞」專案報告。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詢時詢問勞動部長林美珠,按照勞基法規定台灣每週含加班工時最高可以達到72小時,歐盟里斯本策略則為48小時,政委林萬億卻說迎頭趕上國際潮流,要怎麼解釋?
林美珠則回應,趕上國際潮流是指安全彈性的部分。黃國昌又問,世界上哪個國家允許每週工時最高72小時?林美珠則說,手上沒有這個資料,本週五前會整理給黃國昌。
除此之外,黃國昌也指出,勞基法第32條「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去年勞檢只檢查出5件違規。
他指出,而今年截至2017年9月底,違反勞資會議規定的僅台北市有95件違規,其他縣市則都沒有。林美珠回應,數據現在還沒有進來,可以再去了解。
黃國昌又問修法後勞工年總工時跟工資是否會增加?林美珠則回答年總工時不會增加,工資部分她不能說一定會提高,但期待互有彈性後,勞資關係更和諧,共創一個比較好的經濟狀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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