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許淑華等人提案「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專法。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及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今天說「尚無必要」,草案內容超出法院組織法設置法警目的,應修法院組織法規定即可。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天邀請法務部及司法院官員就法警體制現況檢討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審查許淑華等21人擬具「法警職權行使法草案」。許淑華指出,提案是因法警勤務內容,諸多干預人民基本權利,例如,民眾出入法院及檢察署機關必須受檢,以及法警戒護用具使用等。
司法院檢討報告指出,將研修法院組織法相關規定,使法警行使職權的法源依據明確化;值勤費部分,從明年1月1日起,由每小時新台幣60元調高為每小時70元,另可申領加班費。
對於人犯脫逃等情形,蔡碧仲及呂太郎都說,關鍵在於法警人力不足,因受限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定,因此解決之道就是增補人力,建請將員額上限提高,或研修將司法機關排除於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的適用範圍。
立委柯建銘質詢時指出,當年前總統陳水扁因國務機要費案遭到特偵組聲押移送法院,法警將扁上手銬後,扁上車前高舉雙手,卻被法警推入車內而扭傷手,因此,法警的戒護用具使用應規範清楚,陳水扁為前元首,怎可能脫逃;法警職權若跟警察相同,像搞戒嚴,法警只是輔助人力,不是去跟人家「拚」的,只有執行死刑時才會使用槍械,因此他主張不用訂立「法警職權行使法」的專法,修訂法院組織法第23條即可。
此外,柯建銘質詢時批評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多名委員,在週一赴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及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考察法警值勤及工作環境,僅專注於休息區域只有一長條板凳,遭到主席王育敏抗議「你亂講,沒有親自去考察,惡意曲解,草率批評」,引發立委葉宜津氣憤表示,王育敏不尊重柯建銘質詢發言,打斷插話,要求王育敏須向柯建銘道歉,柯建銘立即緩解氣氛說「好啦,不要吵」。(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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