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竹山鎮長黃丹怡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檢方複訊後,昨天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黃丹怡今天說,清白禁得起檢驗,從未收受任何回扣,也希望不要因選舉而誣指莫須有罪名。
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去年獲報,黃丹怡、竹山鎮公所主任祕書洪丞俊,涉嫌向工程廠商索取不法款項,指派檢察官廖秀晏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南投縣調查站偵辦,檢調8日搜索並傳訊24人到案,9日清晨,黃丹怡以20萬元交保、洪丞俊20萬元交保、林姓廠商10萬元交保。
黃丹怡今天在鎮公所出面說明。她表示,遭調查是因工程經費給付有疑義,部分媒體報導有誤會,特此澄清;她的清白禁得起檢驗,從未收受任何回扣,工程經費發放都依鎮公所財政調配,希望不要因選舉而誣指莫須有罪名,她會繼續為竹山鎮發展努力。
黃丹怡是民主進步黨籍。對於此案,民進黨南投縣黨部主委陳昭煜日前說,建議中央立即「停止黨權」並密切掌握事件發展,隨時呈報中央廉政委員會,若有涉及不法,將以最嚴厲處分,開除黨籍,任何黨公職涉及不法,絕對不予以提名。
對此,黃丹怡回應,一切交給縣黨部處理,最終是否獲得提名,將待民進黨決定,但她一定參選到底,請鎮民放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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