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長朱立倫今天在議會答詢表示,配合中央政策,合法合理利用底渣再生粒料,除了將底渣再生粒料運用於公共工程中,也要嚴格管控及訂定更妥善規範。
新北市議會今天舉行市政總質詢,議員賴秋媚、王淑慧、許昭興、邱婷蔚、林裔綺等人聯合質詢指出,新北市每天垃圾焚化廠所產生的底渣都是委外處理,但這些可能含有毒性及重金屬的底渣竟堆置在農業區。
她們表示,堆積如山的底渣因連日下雨積水,現場不僅傳出濃濃異味,底渣也有滲漏至地下水之虞。
朱立倫答詢指出,底渣處理過程和應用方式,各界都有相當多討論,行政院也非常重視相關問題,行政院院長賴清德於10月5日特別邀集六都討論,新北市也已由副市長李四川召集相關單位,全面研討底渣生產及再利用過程的管理規範。
他表示,新北市從101年開始推動底渣處理再利用,至今已有5年多,相較於其他城市作法,新北市的底渣處理先進許多,但仍有再進步的空間,市府除了要求廠商本身生產製造的技術外,也會檢視廠商熟化暫置的過程是否符合規範。
他表示,關於底渣議題的探討可分為兩部分,首先,由底渣廠產出的合法再生粒料,務必要經過檢驗合格後,才可作為公共工程使用;底渣的生產、運用、堆置的數量都要有嚴格的管控。政府作為主要示範者與領導者,應對底渣再利用訂定更妥善規範。(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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