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農族獵人王光祿因違法持有獵槍釋憲案,最高法院認定有違憲之虞。王光祿今天獲悉後表示,「政府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很矛盾」。
律師團則期待有機會到憲法法庭辯論,一次解決原住民獵槍和狩獵問題。
台東縣海端鄉布農族獵人王光祿持獵槍,射殺保育動物山羌等,遭判刑定讞,經檢察總長提起非常上訴,最高法院受理開庭調查後,今天認定本案有違憲之虞,裁定停止審判並聲請釋憲。
王光祿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情緒上並沒有多大起伏,以平常的口吻說,「打獵本來就是原住民傳統,政府一直要我們傳承文化,又要抓我們,是很矛盾的事情」。
王光祿說,他記得50年前常看到父親和長輩扛著獵槍在街上走,也不會被攔,現在「這個也不行,那個也不行」,要我們如何傳承文化?後代誰敢傳承?
王光祿案辯護律師團陳采邑律師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她說,最高法院針對非常上訴沒有駁回,也沒有自行無罪判決或發回,而是認為有違憲之虞裁定停審,這對王光祿個人來說,可能還要一段折磨,但是對全國原住民獵槍和狩獵案件,可以透過釋憲做一次全部解決。
陳采邑說,希望將來律師團能有機會到憲法法庭針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的20條有關「自製獵槍」部分和野生動物保育法第21條之1,狩獵必須申請部分,說服憲法法庭宣告違憲,這樣就能一次解決原住民獵槍和狩獵問題。(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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