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前主任秘書洪嘉宏涉收受遠雄賄賂案遭檢方聲押禁見獲准。北檢指揮廉政署查出冠德建設人員涉嫌行賄洪嘉宏,今天兵分6路搜索,約談涉嫌人、證人等4人,朝行賄罪嫌偵辦。
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下午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即時重大訊息指出,地檢署於在今天上午到公司,全力配合檢調單位進行調查,營運狀況一切正常,財務業務並無影響。
全案起於台北地檢署獲報洪嘉宏涉嫌於民國102年11月起至103年5月任職營建署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期間,利用經手新竹、台中等地眷村改建案機會,透過黃姓白手套收受賄賂,協助遠雄順利得標。
北檢與廉政署查出,冠德建設曾姓男子等人涉嫌行賄洪嘉宏,今天兵分6路赴冠德建設曾男辦公室等處搜索,以犯罪涉嫌人身分約談曾男等2人,以及另2名證人到案,經廉政官初訊後晚間陸續移送北檢複訊。
此外,北檢在5日傳喚洪嘉宏與黃姓男子,訊後認為兩人涉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洪嘉宏不服提出抗告,經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發回後,北院19日審酌洪嘉宏涉犯貪污重罪,有串證之虞,裁准羈押禁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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