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新北市議員周勝考昨天延押確定,高等法院今天發布新聞說明,由於檢方辦案尚有前新北市副市長許志堅等證人須傳喚查證,裁准延押並無不當。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遠雄涉土地開發、行賄官員等弊案,日前向法院聲請延長羈押趙藤雄、周勝考;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開庭後,8月31日認定兩人仍有羈押必要,裁准延長羈押。兩人不服向高院提起抗告。
台灣高等法院指出,原裁定依據檢察官所提出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兩人涉及犯罪,羈押原因尚未消滅,檢察官也曾表示可能對兩人及所屬集團再行搜索。
高院表示,趙藤雄抗告主張,依據報載秘書陸秀華於6月28日銷毀行事曆與一名丁姓廉政官洩漏偵查行動給擔任公職友人,使有心人士可趁機買賣遠雄集團相關股票一事,這與他毫無關聯,且他事務繁忙,也有痼疾。
周勝考抗告主張,他主觀認為新北市政風處屬廉政署的偵查機關,因此主動善意提醒新北市政風處長李黎顯關於廉政署搜索一事已有走漏風聲,並非打探消息。
但高院調查認為,北院因認趙藤雄仍有滅證可能,周勝考與李黎顯通聯譯文,周勝考當時表示「我是想了解後天早上的事情」、「就在你所在地的事情」、「你現在在那邊(廉政署)的事情啦」等語,足見周勝考有滅證或串證可能。
高等法院表示,北檢合計訊問相關被告、證人達236人次,但檢察官調查證據,並非以證人人數多寡作為是否調查完畢的依據;且檢察官表示,本案尚有證人許志堅等人及遠雄集團法務室人員、財務室製作東源營造帳冊的財務人員、工地現場的第一線人員等未到案,因此認定趙、周仍有羈押必要而裁准延押並無不當,趙、周抗告無理由,予以駁回。(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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