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調偵辦永豐金控涉違法案,今天發動第三波偵查作為,兵分5路搜索永豐餘投資控股公司等處,並約談永豐餘投控前後任負責人到案釐清案情。
檢調獲報並調查永豐金控涉違法案,至少有三大塊案情。第一,前永豐金控董事長何壽川等人自民國98年10月間起,被控以永豐金租賃股份有限公司100%轉投資的境外Grand Capital Limited (下稱GC公司),疑違法放貸予境外無實際營運的紙上公司J&R Trading Co.Ltd.新台幣50餘億元。
第二,永豐餘集團透過YFY、元太科技,投資李俊傑控制的紙上公司Giant Crystal(GC)可交換公司債,並透過境外公司層層控制,最終控制上海1788房地產大樓。
最後,102年永豐銀與台銀共同主辦無抵押貸款4.3億美元給Star City等4家三寶集團的紙上公司等。
檢調在6月16日發動首波搜索約談行動,訊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押禁見何壽川、永豐餘公司土地開發部經理張金榜、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的妻子廖怡慇等3人獲准。
檢調繼續追查本案,在7月12日提訊何壽川後,14日進行第二波搜索約談行動,約談陳佳興等3人到案,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佳興獲准。
北檢今天指揮調查局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發動第三波搜索行動,搜索永豐餘投控公司等處,約談13人到案。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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