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房地合一稅上路後,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房產成本低於市價許多,未來售屋需繳交高額稅賦。房仲建議,房屋先變現,父母再用每年440萬元免稅額贈與子女用於購屋頭期款較划算。
永慶房產集團以內政部統計資料分析全台主要都會區房產贈與(不含夫妻贈與)情況,贈與移轉量最低點在2006年的1.9萬戶,最高贈與移轉量在2014年達4.2萬戶,相差2.2倍。
永慶房產集團契約部協理洪宜寧表示,2003年起受SARS事件影響,房市一度陷入低迷,贈與移轉量也跟著低落,2006年統計最低量約1.9萬戶,房產贈與移轉量高點落在2014年,期間適逢政府推行囤房稅,多屋族提早贈與移轉,避免稅負增加,贈與移轉量最高達約4.2萬戶,最高與最低移轉量相比差2.2倍。
不過,2016年「房地合一稅」正式上路後,未來售屋必須課徵資本利得稅。洪宜寧認為,2016年後若是透過贈與或繼承取得房產,因房產取得成本低於市價許多,未來售屋時需要繳交更高的稅,即使長期持有來看,非自用持有2年至10年仍須課20%,超過10年者須課15%。
因此洪宜寧建議,房地合一稅上路後房產節稅觀念要轉變,應避免贈與或繼承,對子女未來出售房產繳納更多稅負的壓力。建議父母先出售房產變現後,再善用每年440萬元免稅額分年贈與現金,提供子女購屋頭期款,完成資產配置。(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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