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說,支持外籍教師申請聘僱許可時需附上良民證,但政府應趕快擬訂施行細則,讓外籍教師得以申請入台教學;請教育部與勞動部一個星期內能討論出辦法。
陳學聖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補習及進修教育法修法後,規定補習班聘僱之外國人於第1次申請聘僱許可時,應檢附原外國人員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但鄰近國家並未規範類似規定,且申請時間作業冗長,以美國最大宗為例,申請需6個月以上,唯恐影響外籍師資聘用來源。
陳學聖說,暑假都已經開始了,相關辦法卻都還沒下來,他支持良民證的作法,但是政府各部會間不可互踢皮球,應趕快擬訂施行細則,讓外籍老師得以申請入台教學,以免造成外籍語文老師人才荒。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副司長顏寶月表示,已在處理函釋,後續的法制作業會積極配合勞動部,讓實務更順利;勞動部專門委員蘇裕國則說,已與教育部協調好,教育部趕快作出解釋,勞動部立即配合核發工作許可。
陳學聖說,希望教育部與勞動部能押一個時間點,顏寶月回答,希望能在7月底前儘快完成。但這時間點陳學聖無法接受,他說,請兩部趕快協商,一週內能夠完成。
由於有些外籍教師申請良民證需半年的時間,與會的中華民國補教協會理事長丘昌其呼籲政府,能不能先用切結書的方式,由外籍教師切結自我的行為良好,若半年內拿不出良民證,就會被無條件的解僱。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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