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讓特偵組走入歷史,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特偵組淪為政治鬥爭打手,因此回歸原來檢察體系;國民黨立委林德福認為,民進黨剛上任就廢特偵組,是不是要縱容貪污?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確定走入歷史。條文規定,自民國106年1月1日施行。
尤美女在三讀後發言指出,特偵組終於走入歷史,特偵組過去在全民期待國家能夠查緝官商舞弊而仿造日韓所設立,但在2013年馬王政爭時,檢察總長違法濫權監聽國會議員,特偵組成為政治鬥爭的打手,特偵組不再是打擊犯罪,而是戕害人身自由。
她說,對於特偵組曾經是美麗的期待,實務上卻成為無法控制的大怪獸,因此廢除特偵組。但是在配套措施上,讓這些案件的偵辦回歸原來的檢察署,不要再疊床架屋的設立特偵組。
林德福說,特偵組都是專辦大官的,辦案也不分藍綠,總統蔡英文才剛上任,民進黨就要把特偵組廢掉,人民怎麼想?會不會認為就是要縱容貪污?不然為什麼要廢特偵組?他說,這樣的社會觀感不好。
他說,雖然有配套措施回歸到檢察體系,但力道並不夠大,國民黨團認為,應該讓特偵組繼續存在,畢竟一般的檢察官沒有那麼多心力去辦大官,特偵組可以專責辦案,真的有存在的必要。
根據修正後的條文規定,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執行職務時,得經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之指定,執行該審級檢察官之職權,不受第62條限制。林德福說,以後檢察長誰任命?這樣的做法難保不會有政治力介入司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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