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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幼童再度受害 藍綠立委力推刑法修正

記者 詹舒涵 / 攝影 鍾德榮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16/03/29 21:00
最後更新時間:2016/06/29 09:35

4歲女童無辜遇害震驚社會,而現在藍綠立委都對刑法提出修正方向,藍營立委認為應該要設立「殺幼條款」,故意殺害12歲以下幼童一律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而綠營立委則是認為不得假釋,到底該不該提高法律刑責來保護國家幼苗不受殘害,正考驗著立法者和整體社會的智慧。

趁著天氣好,民眾帶著小朋友出門,手牽得緊緊緊,媽媽們不敢鬆懈,而幼稚園老師帶著一整班小朋友校外教學,更是繃緊神經。

幼稚園老師:「有啦!有啦!家長當然有交代一下,就是說要小孩要跟緊老師,然後就是不要跟陌生人聊天這樣子。」

4歲女童無辜受害,讓社會大眾心驚驚,也讓立院緊急更改議程。

立委(國)王育敏:「如果你殺害未滿12歲以下的幼童就是處以死刑。」

立委(民)王定宇:「我們要想得更周全,那嚴懲惡徒,那也希望不要讓法律失去了量刑的,它的一些量刑的考量。」

國民黨立委提案修改《刑法》,針對殺害未滿12歲以下幼童者處以死刑或無期徒刑 ,民進黨的部分則有王定宇和蔡易餘兩位委員在疑義討論,共同提案修正《刑法》第77條,增列故意侵害兒童生命、身體、自由不得假釋,因為目前台灣並不像國外有終身監禁,透過假釋,所謂的無期徒刑也不用吃一輩子牢飯,才會有股聲浪認為嚴刑峻法或許能達到嚇阻效果。。

立勤事務所律師劉韋廷:「其實12歲以下的小朋友可能發生故意被殺的結果,其實有很多原因跟可能,所以我認為他應該要把這個立法更細緻化。」

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兒盟的立場,我們認為,就是今天其實如果傷害的對象是一個非常沒有能力保護自己的兒童的話,那其實在刑責方面應該是要加重的。」

立勤事務所律師劉韋廷:「因為我們不是一個自由行使主權的國家,所以其實這些公約是沒直接台灣去做簽署,只是一般台灣都還是會去尊重這些公約,盡量的去做一個遵守。」

畢竟回顧過往,去年5月的北市文化國小8歲女童割喉案,兇嫌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而2012年台南湯姆熊小5生割喉案則是一審、二審、更一審全都免死,判決結果和社會輿論出現嚴重落差,法官更是以我國簽署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為由,要求不得對精神障礙者判處死刑。

無論是否以兩公約為由,廢不廢死一直充滿爭論,現在又發生隨機殺害幼童的慘案,更是讓推動立法的委員們表態的表態,三思的三思。

立委(時)黃國昌:「時代力量在去年2016年國會選舉前,我們針對14個重要議題提出了我們的政見,在裡面並沒有包括推動廢除死刑的政策。」

立委(國)賴士葆:「我們應該要繼續來推動,我覺得是應該,殺幼條款這個罪不可赦啊!不管任何理由,他不能用這個理由來剝奪這麼小孩子的生命。」

立院針對相關法案各自闡述意見,而民間那股哀傷不安的氛圍也正在凝聚相關能量。

記者詹舒涵:「民眾前來哀悼,以及致意的玩偶和花束是擺滿了整個人行道,現在也有民間團體是打算號召民眾走上街頭,向政府呼籲應該重視相關的議題。」

有民眾坐在一旁靜靜念起童書表達心意,而網路上由白玫瑰協會所發起走上街頭的活動,前3點也明確表示不要名義上沒廢死,實質上已經看不見死刑,以及不是簽2公約一定要廢死,另外台灣現在沒有廢死的環境、沒有預算、沒有人員做教化 ,明確表達反對廢死的主張,而目前也有上萬人表示參加。

兒福聯盟執行長陳麗如:「如果我們今天只著重在就是討論刑責的部分,我想其實是不夠的,因為事實上這樣子的事情會一再發生,我覺得它也凸顯了出我們目前在兒童人身安全的這個部分,其實還有一個很大的缺口。」

社會恐慌輿論發酵,在這波徬徨不安的衝擊之下或許可以先不論廢不廢死,但相關法律應盡快完備,別再讓這些國家幼苗來不及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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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立法#刑法#命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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