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建銘攻防/法院寄認罪協商 趙建銘沒看丟了


發佈時間:2006/07/19 18:21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地院明天將開庭,再次決定趙建銘羈押或是交保,TVBS獨家掌握,趙建銘在交保後,法院寄出一份「認罪協商及開庭準備說明」,一共5張,內容攸關被告權利;不過協商首要條件,是觸犯3年以下刑期且認罪的被告,趙建銘資格不符,乾脆把整份公文給丟了。

趙建銘重回看守所,還是民生東路住所,進入關鍵性的24小時。就在地院更裁庭登場前夕,TVBS獨家掌握到寄給趙建銘的一封信。來自台北地方法院,承辦台開案的交股法官,寄給趙建銘的認罪協商及被告權利說明書。

5張A4大小公文,黃綠藍橙五種顏色,所謂認罪協商程序,顧名思義,就是要被告認罪、討論可接受的刑期或緩刑,但死刑、無期徒刑或本刑3年以上重罪的被告,不能適用。

而且前提是被告得承認有罪,趙建銘通通資格不符,申請法律扶助須知條件是低收入戶,趙建銘根本不需要,另外3張,是攸關被告權益的準備程序,和訴訟權利說明書,提醒被告,開庭時有保持緘默、選任辯護人、要求調查有利證據,證明自己沒有犯罪嫌疑的權利,這份文件,趙建銘在起訴交保後才收到,法院基於無罪推定原則,會寄給每個被告。

但認罪協定,看在自認無罪的被告眼裡,很不是滋味,趙建銘順手就把信給丟了,看來法院提醒權利的好意,趙建銘可能不太領情。

#趙建銘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65

0.0451

0.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