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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區和監獄2選1!國防部下重拳 擬修法逃兵、教召刑度1年起跳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發佈時間:2026/06/20 18:02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20 18:02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後續燒出一連串演藝圈男星閃兵違法行徑,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示意圖,與事件無關/TVBS資料畫面)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後續燒出一連串演藝圈男星閃兵違法行徑,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示意圖,與事件無關/TVBS資料畫面)

藝人王大陸閃兵案後續燒出一連串演藝圈男星閃兵違法行徑,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為強化嚇阻效果,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未來不管是常備役,還是替代役,如果逃避兵役最低刑度為1年。此外,故意拖延至除役年齡規避兵役者,將加重刑度三分之二,未來逃兵情況一旦判刑就須入監服刑,無法再只是易科罰金就能了事。

國防部表示,有鑑於近年逃避兵役案件經法院判決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並以易科罰金執行居多,恐衍生錯誤社會認知,致難以嚇阻有心人士犯罪意圖,考量兵役制度攸關國家安全及社會公平,因此提出修法。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3條原訂「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國防部擬修法改為「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條原訂「意圖避免預備軍官、預備士官或常備兵、補充兵現役之徵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刑度同樣調整為「『處1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拖到除役才被抓?刑度將加重三分之二


 
針對閃兵閃到年齡期限已過者,第7條部分修正,加重其刑至三分之二。國防部說明,役齡男子對自身兵役義務當有相當的認知,逃避兵役逾除役年齡始經查獲,或役齡前出國至除役後始返國者,因已除役不再具兵役義務,縱經查獲仍不再徵集入營,但為維護兵役的公平性,刑度將加重至原本刑期的三分之二,藉此降低心存僥倖者規避兵役的誘因。

此外,修法範圍也全面擴大至其他妨害兵役行為,第5、第8條部份,針對逃避動員、臨時召集,或應受預備軍官、士官、常備兵或補充兵現役的徵集、動員召集或臨時召集,於入營前逃亡罪,增列最低法定刑為一年有期徒刑。並首度增列「頂替或介紹他人頂替徵兵檢查」的犯罪態樣。
 


#國防部#閃兵#兵役#逃兵#王大陸#藝人#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加重刑度#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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